台灣公共藝術的先驅者 在景觀規畫的第一卷當中,從1953年為宜蘭縣政府礁溪大坡規畫的「宜蘭縣公墓設計案」,到1972年至74年間為美國關島進行的「〈夢之塔〉景觀雕塑建築設置案」,合計卅個案例;前後時間廿年,地區橫跨台灣、新加坡、美國等地。其中包括頗為人知的「南投日月潭教師會館景觀浮雕設置案」(1960-61)、「台中東勢東豐大橋〈飛龍〉景觀雕塑設置案」(1962)、「陽明山國防研究院景觀浮雕設置案」(1962)、「梨山賓館前石雕群設置案」(1967)、「美國德州世界博覽會大理石噴水設計案」(1967-68)、「日本大阪萬國博覽會景觀雕塑〈鳳凰來儀〉規畫案」(1969-70)等,而為私人飯店、工廠規畫的「台北中國大飯店景觀規畫案」(1962-73)、「台北國賓大飯店地下室酒吧景觀浮雕〈酒洞天〉設置案」(1967-68)、「宜蘭礁溪大飯店庭園設計案」(1969)、「台灣大力鐘錶中壢工廠〈夢之塔〉景觀雕塑設置案」(1970)、「花蓮亞士都飯店〈森林〉設置案」(1970)、「新加坡文華酒店景觀規畫案」(1970-73)、「新加坡雙林花園規畫設計案」(1971-73)等,迄今仍是膾炙人口、令人難忘的重要規畫設置案。
楊氏景觀規畫的類型,從地方性的公墓、到國際級的博覽會,乃至機場、飯店、花園、工廠,幾乎和生活相關者,無所不包;其貫穿的理念,就是以藝術的手法,提昇人和環境之間的關聯性與緊密性。
楊英風的景觀規畫,是他景觀雕塑的擴大,二者相互提昇、彼此依存。雕塑是規畫設計中重要的精神主體;規畫設計的主要理念,也往往來自雕塑的延伸和拓展,但均離不開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對應與交流。對於「景觀」一詞,他最為人熟知的一句名言,就是:「『景』是外景,是形下的;『觀』是內觀,是形上的。任何事物都具形上形下的兩面,只有擦亮形上的心眼,才能把握、欣賞另一層豐富的意義世界。」
《楊英風全集》中的「景觀規畫」案,正是全面地蒐羅、整理這位藝術家一生戮力推動、實踐的各種思維和紀錄文件,首次完整地呈現在世人的眼前。
楊英風 花蓮機場航空站景觀規畫案 完成影像〈大鵬〉 1969 - 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