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美麗新世界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座談會(節錄)
雜論1992/08/15
林慧娥/紀錄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順利通過之後,如何落實條例中的各項細則,已成為各界矚目之事。為此,本刊特別邀集學者專家、政府官員,針對「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公有建築物所有人應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築物與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進行討論,以提供未來實施之重要依據,並藉此凝聚各界力量,為尋找真正美麗的新世界而努力。(編者)

楊英風:(雕塑家)
  公有建築為都市景觀的一環,代表規劃設計者與使用者的生活智慧、文化特性與民族思想。凡是在這都市裏生活的民眾、學者、藝術家等都有參與並要求高品質的權利和維護的義務。公有建築經費的應用,應包含淨化原來髒亂的大環境、綠化、建設相關文化設施、藝術品的購置、培養具豐富的人文思想與專業素養的青年藝術家。廣泛而多元的活動應用,不但可提昇整個大環境的品質,塑造都市的文化的特色,且更進一步為邁向國際化而努力,一雪多年來被稱為「只有經濟沒有文化的恥辱」。

  關於「如何有效運用1%公有建築經費」,我認為有三個方向:

  一、廣納各方意見,三思而後行。
  中國人的生活智慧中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中庸之道」,不走極端,不執著片面的利弊,而是顧全大局,求整體的和諧。近年我國逐漸步上民主化,台灣民眾也慢慢瞭解參與的重要和表達爭取自身權益,政府機關許多事情亦多方參考不同的聲音。在這種進步的溝通基礎上,對於1%公有建築經費,我建議暫時保留一至二年,這其間經費的持有單位可經由舉辦說明會、座談研討會、甚至是公聽會等廣泛聽取並搜集市民、學者、專家等不同層級的看法,落實公眾參與。近年來由於都市化發展快速,台北市的人口、車輛、建築物乃至廣告招牌的成長度和密度已超越了這都市的負擔,在搜集各方意見的同時,也可將部分經費運用按淨化公共空間,儘量以安靜、簡單、樸實、圓融為原則,減少多餘和複雜。

  綜合歸納各界的意見和言論後,聘請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之決策,可以書面公告或透過電視媒體的轉播傳達訊息。溝通是一門藝術,畢竟大部分的民眾都不是專業人員,教育宣導與溝通是實現民眾參與和提昇專業共識必要的配合措施,同時可調整與融合各界意見。

  二、嚴密規劃與品管
  環境對於人的精神具有很大的潛在影響,透過美化環境可以美化人生。但是再美好精良的設計也須施工者的施工的過程中確實遵循藝術工作者的理念,不貪一時之便擅作細部彈性化。所以審議委員會作決策之前不但須要對環境與各界意見確實作好分析評估,施工的過程更須要嚴格的品質。審議制度的建立,除了考量整體景觀的規劃、設計、執行的整合外,母體文化的承續、廣博的國際資訊、生活空間的文化觀,都是延聘專業規劃人員與國際水準的指導專家,所須顧及的。

  三、人材的培育與現代中國文化觀的建立
  先進國家在公共空間的淨化、都市規劃與執行,公有建築的品管維護方面,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如歐洲各國、新加坡、日本等,我們可運用部份經費補助優秀的專業青年和藝術家,讓他們到這些地方去旅行、學習、開闊視野胸襟。仔細衡量國外空間規劃理論對台灣地區性和文化特質是否適用?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激發創作的思考領域。所謂「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博觀而後約取。尤其應到中國大陸實地瞭解體會母體文化的博大精深,培養豐富而完整的人文與專業素養,學習圓融內省,超脫清末以來文化失根與文化殖民地的危機,建立完整健康的現代中國文化觀,提昇國際性的知識領域。也可邀請國際上知名且廣受肯定的藝術家提供作品作為觀摩教育,提高年輕藝術家和國內民眾的欣賞領域,但須同時留意觀摩作品的佔四分之一比例即可。才不致喧賓奪主,地方特色與代表性的選擇也很重要。

  中華民族承傳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確認和諧秩序才是宇宙生生不息的原動力。英文的LANDSCAPE只限於一部份可見的風景或土地的外觀,我用的LIFESCAPE卻意味著廣義的環境,即人類生活的空間,包括感官與思想可及的空間。景觀雕塑應是智慧的創造,藉外在的形象表現內在豐富的精神境界,來提昇現代人的生活。以景觀雕塑的精神去增減調和我們的環境與生活,活用生活美學以創造幸福美滿的藝術生活,才是重要的。
文章出處
原載 《文心藝坊》第39號,頁4-9,1992.8.15,台北:文心藝坊週刊
關鍵詞
文化藝術獎助、座談會
備註
收錄於《楊英風全集》第15卷:文集III
頁數: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