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日「義賣」雕塑,楊英風高價索酬 象徵大地[常新]難逃金錢污染
胡永芬1990/05/05
在四月二十二日地球日,矗立於中正紀念堂廣場,成為台灣環保活動明確的象徵符號──楊英風事務所作的大雕塑[常新],今天卻爆出地球日與楊英風工作室意見不合的消息,今天近午,由雙方邀得的「社會公正人士」消基會會長白省三,擔任調解人。
白省三直指問題的原因,是雙方認知上的差距,和對「義賣」活動事務不熟悉之故。
地球日負責人方儉指出,當初雙方對外界共同發佈新聞時,指這件作品為「義賣」,義賣所得楊英風工作室將扣除工本費,餘額全歸地球日,但未久楊英風工作室交給他一份合約書及報價表,他認為二百五十八萬的報價奇高,其中又如律師費九萬餘等項目,極不合理,且以賣工程的方式,要地球日先付頭款一百餘萬。方儉認為,由對方的要求來看,純視為一賣作品的商業行為,已非「義賣」,故而地球日拒不簽約,而楊英風工作室則因材料已買、新聞已發佈,而繼續做下去,至於價格,雙方一直未有共識。
楊英風工作室接洽此一事務的鄭水萍指出,表上列的開支都是必要的人事開支。但他也承認,為此事,鄭水萍自己與楊英風之子楊奉琛之間也頗不愉快。他指「楊奉琛並不想接這件事,因為在工作室接下的業務中,這是很不賺錢的一件。」這亦促使鄭水萍辭去楊英風工作室的工作。
白省三指出,楊英風工作室一開始就當作是業務在做,而不是義賣。白省三比喻,就如一位歌星參加慈善義演,照行情拿五萬酬勞,他再自願捐出兩萬元是一樣的,其實是當一件生意來做,只是少收一點錢而已。
在這樣大的認知差異下,白省三並不想去估算確實的成本費是多少,只希望能夠協調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即可。
楊英風的作品,作為大建築中公共景觀的數量很多,工作室包攬業務的能力亦極強。一向有人認為,他可以為政府機關、企業家、環保、乃至學運等,理念色彩互異的事務作工程,而使人對他本身的理念發生質疑。但過往這一向被認為是酸葡萄之語,如今與地球日的爭執,雖然據悉,主要是由其子楊奉琛決定,但對楊英風而言,卻是頗為不值。
文章出處
原載 《中時晚報》第8版,1990.5.5,台北:中時晚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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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地球日、常新、義賣、金錢污染、認知差距
備註
收錄於《楊英風全集》第18卷:研究集III
頁數: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