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龍燈所費不貲 認養人紛抽腿 飛龍在天 騰空遙無期
黃寶萍1990/03/21

  雕塑家楊英風的作品[飛龍在天],曾於今年元宵節在中正紀念堂展現丰姿、大放異彩,但目前由於安置地點及經費問題,這件大作可能遭遇「龍困淺灘」的窘境。
  [飛龍在天]是華航出資五百萬、交通部委託楊英風製作,參加今年觀光節元宵燈會的作品。燈會結束後,楊英風已將這件體積龐大的雕塑切割成幾部分,待觀光局找到願意「收養」龍燈的單位、地點,再重新組合。
  楊英風事務所的工作人員鄭水萍表示,上星期他們曾至幾個原先表示樂於「認養」[飛龍在天]的單位勘察地點,但是這幾個單位的態度轉變,表示可能無法支出經費重組作品。
  原先爭取[飛龍在天]的單位有:小人國、亞哥花園、西湖渡假村及中影文化城,至於重組作品的經費,鄭水萍說,約需新台幣二百萬。
  楊英風設計的[飛龍在天]高十二公尺、長四十公尺,底座二十平方公尺,為不銹鋼材質,但內部燈光點亮後,龍身通體透明。作品在中正紀念堂陳列時,吸引了超過70萬的觀眾,遠超過目前任何藝術展覽,因此,楊英風本人對於如果作品無法重新安裝展覽,覺得未免遺憾。
  觀光局尋找「認養」這件雕塑的單位時,曾開出幾項條件,包括:對觀光局舉辦的活動,如需展示龍燈,必須能無條件配合;楊英風事務所認為這項條件將使「認養人」更不易找到。
  由於作品體積過於龐大,搬運時必須切割,而搬運費也是一筆相當的數目,鄭水萍說,如果必須將[飛龍在天]數度搬動,「認養人」基於金錢考慮,將更不願配合,那麼這件龍燈就要「龍困淺灘」了。
文章出處
原載《民生報》第14版,1990.3.21,台北:民生報社

相關報導1.季良玉著〈元宵飛龍燈引發爭奪戰 四風景遊樂區要養它 觀光局評審費苦心〉《聯合報》第7版,1990.3.16,台北:聯合報社;2.〈認養飛龍在天燈 四單位打退堂鼓〉《民生報》第7版,1990.3.25,台北:民生報社
關鍵詞
台北觀光節元宵燈會、飛龍在天、搬遷作業、認養
備註
收錄於《楊英風全集》第18卷:研究集III
頁數: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