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庭院分給馬路 馬路應讓給行人 楊英風從[清明上河圖]談起
沈豐田1976/06/18

  環境造型是一門很新鮮的學問,至少在國內是如此。致力於環境造型的雕塑家楊英風打出了一句口號。他說,建造住宅,請把庭園分給馬路。
  在楊英風的理想中,也是他很嚮往的馬路可以用[清明上河圖]中的馬路來比擬。
  這裏的馬路情景是:大人、小孩在寬大的街道成群遊戲,猴戲雜耍當街表演,娶親的鼓吹隊喜氣洋洋;做買賣的、吃喝的、叫嚷的、打架的……凡是人的活動,大都可以在馬路上搬弄。

  他說,馬路是人與人,人與事、人與物的交往中心,不單單祇是「過程」,而是享受人生的重要場所。
  楊英風以親身體驗,感慨系之的說,台灣的馬路是屬於所有的車輛,和馬路自己的。人,由於建設的進步,必須「爬」天橋、「鑽」地道,讓汽車在頭上來來去去,在腳底下穿梭而過,使原是「溝通」人的馬路,竟成了「隔絕」人類的馬路。

  楊英風引用了華盛頓郵報駐台記者魏伯儒的話說,當一個人買了一部汽車,就好像買了一條路,開車的人一囂張起來,人不能不懦弱下來。行人對車不僅僅感到恐懼、慌亂,甚且有份「自卑」。

  寬闊筆直的馬路不斷出現,也不斷淹沒在車海裏。路愈多,車愈多,人祇好往車子裏鑽,於是馬路上只有車子流動,偌大的都市裏,所能看到的祇是「車性」,不見「人性」!
  「交通」應該是包括活動、交往、接近、親愛等意義,而不是路過,或者從甲地到乙地而已。
  人必須乘車,有時候更喜歡走路,「腳踏實地」自由自在,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人喜歡「逛街」的原因。
  楊英風說,把庭園分給馬路之前,先要想辦法讓馬路屬於行人。這是近十年來世界許多城市努力的目標。因為他們發現行人緊張兮兮,東張西望,惟恐被吞噬的神態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

  所以,八年前,日本的銀座區規定,每逢星期日,禁止車輛進入,把馬路完全「還」給行人,這就是「禁車日」。
  既然把馬路還給百姓,百姓對馬路自然會產生感情;因為他有經常接觸馬路的機會,因為他們大部分活動可以在馬路進行,必然會關心馬路,照顧馬路,照顧馬路就等於是照顧了城市。

  楊英風說,國人以為馬路屬於政府,屬於汽車,屬於馬路清潔夫的,馬路的事不關己,想的祇是門限裏的事,所以才要政府來大聲疾呼「消除髒亂」。
  常替別人設計庭園造型的楊英風,形容目前我國的庭園外加一道圍牆是在劃小圈圈。把自己的活動一個勁兒包在牆裏,將別人的活動阻於牆外,閉關自守。
  不容否認的,圍牆有防盜的功能,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它是代表著不信任、敵對,甚至於是一種侵略的情緒,益形增加了城市的冷漠性。
  就觀感上而言,目前的圍牆建築,形形色色,紊亂無章,也缺乏美感。
  因此,他強調,把自己的庭圍分給馬路,讓行人有目共賞。如此,庭圍內的花草樹木,自然成為馬路的景觀。換句話說,可以利用庭園的花草樹木來「美化」馬路,美化城市。

  他對於建築界一窩蜂的建造社區頗多非議,嚴格說來,他認為這祇是在蓋房子,把所有的房子聚集,就是所謂的「住宅區」,缺乏有系統的社區計劃。
  他認為建築界應該走出水泥盒子雜陳的格局,不要祇考慮到在一塊有限的土地上,如何多蓋幾間房子,忽略了公共設施、公園綠地,沒有任何屬於公眾的空間。

  這種建築祇是無數狹窄私人空間的分割行為,而一般住民,等於是買到了一間吃住睡的「地方」。
  在這種房屋中,談不上公共團體活動,鄰戶的來往更是付諸厥如。
  完整的社區計劃中,應該配合其他設施,如醫院、市場、學校、公共娛樂場所,才有生趣。住宅區所要提供的,應該是供給「生活」,不能僅限於解決住的問題而已。
  這段空谷跫音恐怕不容易引起迴響。簡單地說,是一種理想境界,以一介藝術家的眼光來談住宅區的理想,即使是「遠程計劃」,倒真不希望它永遠是海市蜃樓。
文章出處
原載 《中國晚報》1976.6.18,高雄:中國晚報社
關鍵詞
生活空間、藝術評論
備註
收錄於《楊英風全集》第17卷:研究集II
頁數:246